台国土划〔2017〕06号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现将该宗地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见下表)。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10月18日至24日。个人、集体或单位对该宗地进行划拨用地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时间为每日的8时至12时、14时至17时30分。
我局受理单位为用地审批管理股。
联系电话:0393-2238107
台前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