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统计工作多次批示、指示,中央深改办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务院颁布了《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出了新要求、做出了新安排。国家统计局濮阳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派驻的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的安排部署,在河南调查总队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主要做好了以下三点。
一、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把握统计法治要义
《意见》《办法》《条例》的出台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最新、最严要求,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遵循和依据。《意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出发,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提供了总体方略,是做好新形势下统计法治及各项统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办法》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提出了程序性要求,明确了对领导人员、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统计对象、统计检查对象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条例》将《统计法》的原则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和充实完善,给出操作层面权威性的规则规范,并突出对政府统计机构权力的约束,是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依法统计的重要保障,对依法打击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营造良好统计调查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濮阳调查队及时把《意见》《办法》《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联系依法依纪管队治队实际,把握其要义,进一步增强了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将贯彻落实新要求作为重大任务,始终保持与河南调查总队步调一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思路和计划安排,在深刻认识统计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的基础上,出实招、见真章,牢固树立了统计调查工作的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切实增强了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提高统计公信力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在法治建设上下力气,筑牢统计调查之基
濮阳调查队始终按照国家统计局持续的、系统的安排部署,按照河南调查总队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统筹推进濮阳调查系统统计法治建设。
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和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负责统计法治建设的组织协调,建立了例会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科,负责日常事宜,充实业务骨干,加强了组织实施法治建设的工作力量。精心推选7名统计执法骨干,参加国家统计法治专题培训班,通过了认证考试,纳入了全国统计执法人才库,为濮阳调查系统依法治统提供了坚强的人力智力保障。
认真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跟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步伐,一方面坚持法治工作常态化,另一方面把握重要节点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市、县调查队干部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把握要害,把法治思想、法治要求、制度方法等内容印刷成册,督促大家常放案边、常拿手里、常挂嘴上、常驻心间。将基层工作人员作为中坚力量,立足规模以下工业、主要畜禽监测、小微服务业等年报会议或业务培训,及时开展别开生面的法治培训、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向基层工作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根植法治思想、传达法治精神、压实法治责任;将调查对象视为重点人群,针对社区、农村和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对象,做到送法上门;将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宣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时汇报濮阳调查队统计法治建设的思考和做法,受到各级领导肯定和认可。以统计法治建设社会化作为工作目标,紧紧把握“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全方位、多角度、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提高统计法治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权威性;以统计执法检查为重要抓手,在工作中一边宣讲法律法规,一边严格要求、严肃法纪、肃清违法现象、根除违法隐患,认真维护《统计法》权威和尊严,增强了基层人员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建立健全统计法治的制度体系。今年年初以来,出台了《统计违法举报管理工作办法》等10项法治工作制度,就贯彻法治精神、落实法治责任、明确有关规定、严格信访举报等程序、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做出了科学严密的制度性安排。结合各专业工作,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及时融入各流程环节,修订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管理办法,形成了一整套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机制。
不断深化统计法治工作。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各专业自查,对抽中的31家基层单位,认真实施全面执法检查。配合河南调查总队做好统计执法证、统计调查证两证换发工作。认真践行统计法治新要求,依法加强规模以下服务业等直接调查,依法推进住户大样本轮换,依法实施农民工市民化等新的调查项目。强化对统计法治建设的技术支撑,大力推广现代信息化技术应用,做好信息化管理平台动态维护工作,强化农作物播种面积卫星遥感测量工作和无人机遥感测量技术的学习应用。
三、在护航服务中求实效,深化统计改革发展
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理念,大力实施依法治统、改革兴统、科技强统、质量立统、服务促统,努力推动濮阳调查工作再上新台阶,充分发挥国家调查队的职能作用。
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统计报表工作。完成农业生产监测调查工作,做好夏粮预产实产工作,加强对规模以下工业、商业、服务业调查的组织管理,完成规模以下工业非目录企业样本核查核实工作。实时监测城乡居民收支、农村贫困劳动力、农民工及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等情况,严格、准确采集工业生产者价格、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流通、消费价格等第一手资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基础信息。
依法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安排,对国家统计局抽中的濮阳建成区,组织开展了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民意调查。按照河南调查总队安排,组织开展了涉及濮阳各县区的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情况调查、气象服务满意度调查。受市委、市政府委托,报请河南调查总队审批备案,组织实施了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模拟测评工作,积极服务地方发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认可。
依法组织提供统计调查服务。着力打造精品,及时完成了河南调查系统课题研究6项。客观反映省情、市情,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发表调查信息6篇。积极服务发展需要,经河南调查总队渠道向国家统计局及省委、省政府报送经济信息14篇。自觉回应地方领导决策需求,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濮阳调查》22期、专题汇报6项,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