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龙都传佳讯,新春报喜来。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市司法局被表彰为“2017年度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暨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考核成绩居全省地市司法局第一位。至此,该局考核成绩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一位,连续五年居全省前三位。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抓创新、促提升”的总体思路,主动作为、求实创新,整体工作持续位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方阵,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2017年6月27日,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市司法局作为全国唯一的地级市代表作了典型发言。时任司法部部长张军对濮阳提出表扬:濮阳市委、市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很重视,濮阳市的做法很好。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多次对司法行政工作批示表扬,贵州省福泉市委组织部、开封市司法局、漯河市司法局、新乡市司法局等单位到市司法局学习交流,上级信息简报19个专期刊发市司法局经验。2017年,市司法局在执法满意度评比中位居全省政法机关第一。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跨越。精心打造创新“三三三”人民调解新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县、乡、村和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四个平台。全市已组建各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46个,濮阳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68968件,调解成功67925件,调解成功率98%。2015年12月9日,《人民日报》以《河南濮阳市“三三三”工作法调解矛盾纠纷 村村都有“和事佬”》为题,大篇幅报道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2017年6月29日,《法制日报》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为题,报道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2017年12月11日,中央电视台专题播出我市人民调解案例《十年之争》。
二是监管能力持续提升。市监狱连续16年实现监管安全,投资1519万元的市监狱一期建设工程已通过验收。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成功实现转型,在2017年度地市戒毒所考核中居全省第二位。社区矫正工作圆满完成“机构队伍、基础保障、执法规范化、矫正信息化”四项建设任务,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
三是法治宣传成效显著。我市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七五”普法取得初步成效,组织法治宣传活动2400余场次,建成270余个法治文化公园及各类阵地,组建的濮阳市“龙之声普法艺术团”为社区居民举办了20余场法治戏曲巡演,对12个市级“民主法治村”和2个市级“民主法治社区”进行了命名表彰,4家单位顺利通过了“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的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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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四是法律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规范执业行为,引导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年,全市受理完结法律援助案件22072件,年均增长5.8%,在全省率先统一了城乡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两次承办中欧法律援助项目业务技能培训班,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研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颖等3人被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清丰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尹江波当选“全国最美法律服务人”;提前完成了公证体制改革任务,办理公证47057件,年均增长超过10%;在全省较早完成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32名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监督评议案件37件,并在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受到司法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是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建成了干警培训中心,开展以“荐好书、进好言、办好事、做好人”为主题的“四好”活动,探索推行“互联网+党建”。交流提拔了60名科级干部,系统内反响良好。实行财务报销 “联审会签”制度,实施“阳光财务”。以创建廉政文化优秀示范点为动力,不断提高干警职工拒腐防变能力。着力推进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着力提高业务质量,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形象。
六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局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坚定不移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制定完善了《工作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12项制度,从源头上强化了对机关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力地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重点、举亮点、攻难点,持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建设一支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保持整体工作在全省先进行列、执法满意度在全省先进位次,砥砺奋进、再铸辉煌。(鲁学武 徐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