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制周刊

“天眼”让失信人财产无处藏身

本报讯 近日,华龙区人民法院利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天眼”执结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7万余元。

此案件与5起案件互相交叉,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李某拒绝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经多方查找,没有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为案件执行带来诸多困难。

今年3月,华龙区人民法院接到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天眼”反馈,李某的账户转入了一笔1万余元的款项。承办法官立刻将该笔款项冻结、扣划至法院账户中,并通知李某到法院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天眼”是最高人民法院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通过计算机网络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实现专线连接,再通过全国法院专网辐射到各级法院的信息化执行系统。

近年来,华龙区人民法院主动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利用技术手段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能力。同时,推行分段执行改革,成立了查控小组,专职开展财产查控工作,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降低了执行成本,也让老赖的金融资产无处遁形。

(张雨涵 张燚)

2018-04-24 1 1 濮阳日报 c12226.html 1 “天眼”让失信人财产无处藏身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