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

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和南乐县人民法院 联合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

本报讯 5月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南乐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在南乐县一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崔某伟、张某彪、胡某帅寻衅滋事一案。南乐县一中初中部400余人和受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代表现场观摩了庭审。南乐县一中高中一年级1500余名师生在教室观看了同步视频直播。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控3名被告人因车辆加油先后顺序与被害人张某强发生口角后,手持扳手砸坏被害人车辆的犯罪事实,并提交了认定证据。3名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在法庭陈述环节,被告人崔某伟、张某彪、胡某帅表达了悔恨之意,并告诫旁听学生不要像他们一样因为琐事,逞一时之勇,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庭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田庆伟结合该案及校园常见暴力犯罪行为给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受邀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大家一致认为,通过让广大未成年学生观摩案件的审理,感受法律的威严,对学生产生的心灵震撼与警示作用远远大于言语说教,希望今后多开展类似活动。

(姚沛涛)

2018-05-29 1 1 濮阳日报 c14689.html 1 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和南乐县人民法院 联合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