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

全市政法系统公开承诺45项爱民实践服务实事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执法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我市研究确定了2018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向社会公开承诺的45项爱民实践服务实事,现予以发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中共濮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

全市法院系统2018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一、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坚决保护群众诉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当场登记立案,不能够当场立案的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起诉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当场登记立案率在97%以上。

二、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方便群众参与监督。牢固树立“互联网+诉讼服务”理念,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建立法院诉讼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同步短信推送立案、开庭等重要节点信息,随案生成案件查询二维码,方便当事人网上立案,随时了解案件信息;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敞开法院大门,让群众无障碍走进法庭旁听,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深化审判机制改革,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开展诉前调解,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成立速裁团队,依法简化庭审程序,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实施类案专业化审判,对20类民事案件、6类刑事案件进行类案划分,实行专业化审理,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让群众从司法改革中真正获益。

四、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在党委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与监察、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互相配合,严厉打击暴力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摧毁其经济基础,从严从快打掉其保护伞和关系网,让人民群众更安全、更幸福、更有获得感。

五、惩防并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等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

六、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增强司法人文关怀。引入心理疏导机制、离婚案件感情冷静期制度和人身保护令等制度,在试点法院设立“心理疏导工作室”“亲情修补工作室”,开通家事审判官方微信,宣传维权途径、发布典型案例,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七、法官服务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开展“法官联系企业”活动,联系我市70家关系民生的重点企业,采取主动走访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建立服务企业发展长效机制,助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

八、严惩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毁坏耕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行惩罚性赔偿、环保禁止令,积极运用修复性司法手段,公平、公正审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

九、坚定不移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加强网络查控金融理财产品、车辆、不动产等各类财产;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贷不了款、投不了标、担任不了公职、不能高消费;保证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后发现财产线索的随时恢复执行。

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改善工作作风。热情、耐心、文明接待每一名来诉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办案公正廉洁。

全市检察系统2018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一、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法治需求,找准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制订服务保障意见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五个振兴”、“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脱贫攻坚、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加强“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结合司法办案,针对发现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乡村社会治理。

二、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慎重对待企业和科研单位在创新探索中出现的决策失误和偏差,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和科研单位创新活力。研究出台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见措施,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相关申诉案件办理,加强与工商联和相关企业的联系沟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坚决防止将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当作犯罪对待,严格区分科技成果转化利益与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贪污侵占的界限。通过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科技创新的举措,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让广大科技人员更放心地从事创新,让企业家更加放心地经营好企业。

三、加强生态领域公共利益保护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组织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采取挂牌督办、参办、领办等形式,集中办理一批重点案件。落实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国土厅、环保厅等6部门会签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及时监督纠正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制订保护马颊河的意见措施,结合办案开展普法教育,加强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积极构建集保护、打击、预防、修复于一体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推动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加强向党委、政府的汇报沟通,积极推动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强化生态领域公共利益司法保护。

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大针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依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社会帮扶,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五、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机制建设,将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作为司法办案的自然延伸和有机组成部分,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对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支持监督请求等终局性处理的案件,以及作出纠正违法、通知立案、通知撤案等监督决定的案件,向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申请人、申诉人和有关机关,说明案件办理的事实依据、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争取理解认同。在此基础上,结合所办案件,针对不同群体,采取送法上门、组织法庭旁听、巡回宣讲、警示教育等不同形式,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

六、深化“温情司法关爱岗”工作机制。在司法办案中,坚持温情司法关爱活动与司法救助、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对涉案贫困家庭人员,除申请国家救助外,与当地基层组织、民政部门相结合,充分运用国家有关政策,定向帮扶。对于学龄儿童、孤寡老人、失独家庭,定期或不定期回访、走访,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活动。通过温情司法,充分体现新时代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司法人文关怀,积极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切实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整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自身司法行为的文明规范,加强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八、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规范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集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等职能于一体,方便群众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电话热线等渠道,获得全方位立体式检察服务。

九、加大重要案件信息和有关法律文书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依法及时公布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提起公诉等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开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让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都能看得到、查询到。

十、加大新媒体检察宣传工作力度。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特点,大力加强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开展“讲检察故事、展文明形象”集中采访等宣传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认识和了解。

全市公安系统2018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一、推出居民身份证发放领取短信提醒服务。对完成制作并发放到派出所的身份证,向申领人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方便群众及时领取。

二、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设立公共户口。对符合落户城镇条件,在当地没有合法稳定住所、没有直系亲属投靠、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

三、下放户籍业务办理权限。对所有符合落户要求,手续齐全的,由所在地派出所当场办理;市外迁入需签发户口准迁证明,手续齐全的,由所在地派出所当场签发;全市所有派出所户籍室开通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临时身份证可在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当场办理。

四、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执勤“护学岗”。在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左右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保护学生儿童上下学;在中学生夜自习放学时段,加强学校门口及附近区域的巡逻防控,提高学生上学、放学主要途经路段的巡逻密度和频次,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五、推出挪车服务手机端APP,全面推进互联网挪车服务。实现现场图片上传、车牌照识别、短信通知等全流程业务办理。

六、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实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和运输许可网上预约。

七、推广应用互联网缴纳驾考分科目费用。会同财政部门开通互联网缴费渠道,学员可利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交管12123”手机APP客户端分科目自行缴纳考试费用。

八、推行邮政网点代办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群众只需到邮政网点将所需资料提交邮政人员核查,并拍照上传,可由车管所后台工作人员自行办理,并通过邮政寄递第一时间送达群众手中。

九、推行建设银行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缴费。在现有交通违法缴费方式的基础上,新增建行各网点服务处理终端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业务。

十、建设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服务站)。真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线上快速处理、快速拆解定损、快速理赔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下放车管业务,将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补换,小型机动车注册登记、审验业务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车管所。

十二、出入境证件办理窗口提供周六办证服务。

十三、缩短我省居民办理港澳台签注时限。赴港澳地区或者台湾地区7个工作日的签注签发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

十四、取消我省企业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固定时间限制。改为根据需求随时申请的商务备案方式,并可以申请多次签注便于多次往返。

十五、推行消防合并验收制度。对装修工程竣工后、满足开业条件的项目,可以根据单位申报,将消防竣工验收与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全市司法系统2018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一、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受援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0件以上,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万人次以上。

二、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展“贯彻十九大精神、调解纠纷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行动,及时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医疗、道路交通、物业管理等领域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公益法律服务月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免费为60岁以上公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理案件减收费用30%。

四、完善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五、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进万家”,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自觉。

七、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今年年底以前,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基本完成,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八、推进狱所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咨询,简化会见流程,改善会见室便民设施,为会见家属提供便捷服务。

九、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濮阳考点组织实施工作,免费为考生提供打印复印服务,免费为考生保障考试文具。

十、加大警务督察工作力度,对司法行政机关文明执法、窗口服务、警容风纪、监所安全、警车管理、纪律作风等实施精准督察,每月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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