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4日上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走进南乐县一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南乐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组成合议庭,选取了对中学生具有教育意义的被告人崔某伟、张某彪、胡某帅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南乐县一中公开审理。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县一中组织初中部全体学生400余人在报告厅观看庭审,并组织该校高中一年级1500余人在教室通过电视观看庭审直播。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对崔某伟等3人提起公诉,用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了3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并当庭发表公诉意见,剖析了3人犯罪的原因和社会危害性,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要吸取教训,避免因一时冲动危害社会秩序。崔某伟等3人当庭认罪并表示会赔偿受害人一切损失。在进行最后陈述时,3人声泪俱下,懊悔不已。他们告诫旁听学生不要像他们一样,一言不合就闹事,走上犯罪的道路。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干警在庭审休庭的间隙,结合此次开庭审理的案件,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涉及犯罪的种类、面对校园欺凌如何保护自己、如何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等知识。
观摩庭审的学生一致表示,通过这次观摩庭审,受到了更直接的感官教育,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理性处事,不能因一时冲动给家人带来痛苦、对社会造成危害。
庭审结束后,参与活动的干警与观摩庭审的市、县人大代表和县一中师生代表进行了座谈。
(闫伟东 蔡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