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城中村安全治理难是各地共性问题,也是我市亟待解决的难题。为认真吸取外地城中村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城中村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状况,防止恶性事故发生,近日,我市开展城中村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行动自5月22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为组织开展好这次行动,市政府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中村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于5月24日召开全市高温汛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副市长黄守玺在会上进行了具体安排和特别强调。他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迎难而上,强力攻关,取得实效。
本次行动的整治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开展对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等材料搭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力表后私拉乱接、过载用电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二是加大对城中村贸易、仓储、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发、洗浴、午(日、周)托班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建筑质量安全条件的,一律不能租用作生产经营场所;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房屋建设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防止建筑施工事故发生。
本次行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建立具体明晰的责任制,政府有关负责人对属地各乡镇办城中村消防、房屋建设安全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划片包干;相关乡镇办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隐患整改,第一时间处置突发情况。各村(社区)与出租房房东签订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登记排查信息、督促隐患整改,确保房屋居住和生产经营用房安全。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并向乡镇办报告。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和各自职责加强指导服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行业安全监管。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排查和整改任务,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将适时对各地开展督查。对未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在工作中存在扯皮推诿、措施不力、督办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要启动约谈机制;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梅青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