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豫政办〔2015〕142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办〔2015〕141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等规定和要求,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对濮阳清大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濮阳市华龙区华盛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濮阳市华龙区同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进行了年审。现将拟年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31日至6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司有异议,请向我办反映。电话:0393-4493665。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