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解决法院执行查人找物难的问题,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综治办共同制订了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联络员制度。
执行联络员由各协助执行相关单位推荐具有人缘广、威信高、地域熟、社情熟、民情熟、信息灵等优势的人员,经县综治委研究同意,聘请为执行联络员。对于成绩突出的执行联络员,由县综治办予以表彰;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消极被动的执行联络员,由县综治办建议单位进行调整,取消当年评先及晋职晋级资格。
目前,由濮阳县79个县直单位、21个乡镇共计1181人组成的执行联络员队伍已基本建成。执行联络员除协助执行工作、提供执行信息、促成执行和解外,还承担着对执行工作进行宣传的任务。该制度打破了以前法院孤军奋战的局面,让更多的党政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到执行工作中,准确掌握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形成了反规避的强大合力,压缩了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和效果。
(陈隆达 赵宏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