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制周刊

华龙区人民法院胡村法庭耐心调解化纠纷

本报讯 “感谢胡村法庭全体干警,帮助我拿到了工资,了结了我的心头大事。”7月3日,当事人刘某将一面书有“秉公执法照天地 为民解忧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华龙区人民法院胡村法庭。

刘某及其妻子与某物业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刘某及其妻子作为劳动者,以物业公司拖欠其工资且未为其二人缴纳各项社保等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区仲裁委裁决,物业公司应向刘某及其妻子支付拖欠工资及各项补偿金,并为二人缴纳各项社保。

物业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胡村法庭。案件承办法官调查后发现,物业公司认为刘某及其妻子不服从单位调岗安排,并且擅自将公司财产拿回家,但没有证据,所以通过诉讼拖延支付时间。刘某坚称其仅带走了个人物品,没有带走公司财产,并表示同意调解。

承办法官在庭审前后多次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物业公司很快便支付了刘某及其妻子的工资等款项。(张帆)

2018-07-10 1 1 濮阳日报 c17761.html 1 华龙区人民法院胡村法庭耐心调解化纠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