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7日,台前县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台前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包括财产保全保险、执行救助保险、悬赏执行保险等内容,旨在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服务司法实务,实现保险与司法的深度融合,缓解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化解执行风险,保障当事人利益。
在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家庭困难、被执行人执行不能或下落不明等情况较为普遍,如何在案件没有执行完毕的情况下,及时给予申请执行人必要的救助?台前县人民法院通过使用执行救助基金,向人保财险台前支公司进行投保,由保险公司开发司法救助保险,借助保险将此基金放大1.2倍,从而有效扩大救助人群的范围,化解一批执行不能案件。
协议中推出的财产保全保险,能切实减轻申请执行人经济负担。台前县人民法院将“保险担保”引入诉讼财产保全,约定申请执行人在向法院申请保全时,可向担保机构签订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合同。对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的,法院判决生效后,将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协议中推出的执行救助保险,能助力解决涉民生当事人实际困难。该项目由台前县人民法院作为投保人,将部分司法救助资金作为保费基数,为遭受人身伤害并获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其亲属,以及符合执行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购买保险服务,由保险公司对这类申请执行救助的人员进行真实性调查,再由法院进行审核,最终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款。
今年年初以来,台前县人民法院大力整合各方资源,通过执行攻坚、失信曝光、司法救助等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吃穿住行用”均受到限制,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执行,让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得到救助。截至7月30日,该院已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86名,司法拘留28人,执结实施类执行案件636件,执行到位并发放案款5400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
(史晶 侯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