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庆红) 8月2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副主任贾祖贫、成定伟、邹东波、张礼杰、卢志勇、闫西良、管永国,秘书长王耀卿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载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委办室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暨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市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编制和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1—7月份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开发区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关决议;表决通过了《濮阳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修订草案)》《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推动濮阳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原更加出彩贡献人大力量;市政府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加强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我市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对中小学教育的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中小学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努力缓解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市政府及开发区要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确保预算安排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对预算绩效的审计监督,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