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是国民经济的主要力量和中流砥柱。企业和企业家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17年9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也先后印发了《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我市两级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有效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一、全市法院涉企案件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2015年年初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涉企案件数量迅猛增长,共受理涉企案件35642件。其中:2015年6478件、2016年9446件、2017年11869件,同比分别增长了51%、46%、26%;2018年年初以来7849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五分之一。
今年年初,市法院制订了2018年全市法院工作任务和目标。其中,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就是重点工作之一。具体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树立“三个理念”。“一个中心”:坚定不移地把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法院工作主要任务,把保障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摆在重要位置。“三个理念”: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护理念、主动服务理念。
二、多措并举服务工业企业,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企业和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以犯罪论处。严格把握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防止随意扩大使用。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二是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妥善处理房地产纠纷,积极引导建立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加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审理,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
三是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对政府违反承诺案件,坚决依法支持企业和企业家的合理诉求。对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变政府承诺的,依法判令其补偿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损失。
四是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快企业债权实现。全市法院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五是建立落实法官联系重点工业企业制度,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市法院60名法官与县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联系小组,分别同全市70家重点工业企业建立对接常态化联络机制,全部法官按照每季度至少走访企业一次的规定,定期与对接企业联系沟通。
六是探索服务企业的多种方式,延伸司法审判职能。通过举办座谈会、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指导企业和企业家依法治企、依法经营,预防市场交易风险。持续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公布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家遵纪守法、敢于担当、服务社会、履行责任,推动形成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