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规范线索处置,突出工作重点。将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主动出击、不等不靠,明确专门室负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查处工作。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紧密协作,坚持主动与市公安局对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卷宗等方式,对公安机关查处涉黑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筛选疑似腐败和背后保护伞问题线索,经领导小组研究后,交由相关部门查处。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或已移送起诉的案件,市纪委监察委坚持提前介入,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跟踪处理。今年年初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涉黑涉恶党员干部10人。
强化工作督导,重拳整治腐败。将监督检查贯穿工作始终,充分利用现场指导、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多次深入濮阳市公安局、濮阳县纪委、清丰县纪委、南乐县纪委等单位督导工作情况。8月29日,组织召开各县区有关负责人会议,进一步督促做好省督导调研组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脱贫攻坚和村(居)“两委”换届相结合,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查巡访活动,收集摸排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严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关,有效预防黑恶势力干扰、破坏甚至操纵换届选举,防止劣迹分子把持基层政权。今年村(居)“两委”换届期间,共受理信访举报反映262件次,其中疑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4件次,涉及17人,通过公安机关查处,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本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