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时事新闻

经范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范政土〔2018〕106号文件精神,依据《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监察厅关于实行征地补偿费拨款公示制度的通知》(豫财办综〔2005〕1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宗地名称:范县二○一四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部分建设用地)

二、宗地位置:范县濮城镇王刀村境内

三、宗地面积:50.6415亩

四、被征地单位:范县濮城镇王刀村委会

五、政府批准文号:范政土〔2018〕106号

六、征地补偿金额共计:2768318元

1.土地补偿费:1033087元

2.安置补助费:1549630元

3.青苗补偿费:60770元

4.附着物补偿费:124831元

七、社会保障费:217252元

八、支付方式:征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社会保障费按有关规定已足额缴纳相关劳动保障部门

九、公示时限:自登报之日起7日内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管理,做好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特设举报联系电话:0393-5260107、5286079。

特此公示

范县财政局 范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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