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

华龙区人民法院召开解决信访问题专题研讨会

本报讯 9月11日,华龙区人民法院召开解决信访问题专题研讨会,专题研究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交办的执行信访案件。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交办的6起信访案件承办人逐案汇报信访案件情况。员额法官分别就反映的问题及案件处理情况发表各自的意见。

会议指出,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和裁定必须经过合议庭合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会议强调,执行信访是执行工作的晴雨表,要在依法和规范的前提下,厘清每件案件具体诉求的正当性,满足合法、正当的诉求,拒绝不合法、不正当的诉求。在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过程中,要紧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和程序意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能力和水平,实现涉执信访的源头治理。(闫军勇)

2018-09-18 1 1 濮阳日报 c21938.html 1 华龙区人民法院召开解决信访问题专题研讨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