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自称“资深金融人士”的作者写的一篇网文引发热议。该文称,私营经济已经初步完成了协助公有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阶段性历史重任,应逐渐离场。笔者认为,该文的主要错误是试图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两个都是”重要论断: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重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由此可见,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不但是非常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
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2015年1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2017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徐工集团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时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从实践中看,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是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是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力量,是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从实践中看,非公有制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二者并不矛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又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就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来干,众人拾柴火焰高。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因此也都是错误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已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毫不动摇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