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志浩 通讯员 石茹) 9月17日,记者自市财政局获悉,2017年全市通过综合治税增加税收6.1亿元,位居全省第6位;2018年上半年通过综合治税增加税收3.6亿元,位居全省第3位。在日前召开的全省综合治税工作现场会上,我市被评为全省六个先进市县之一,市财政局负责人作典型发言。
根据国务院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我市着力打破信息共享瓶颈。通过部门联合发文、签署共享协议等方式,确定成员单位涉税信息共享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2017年,新增(调整)信息采集模板77张。截至2018年6月底,通过市系统归集涉税信息591万余条、通过省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归集涉税信息18.6万余条。此外,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拓宽涉税信息来源,委托税务部门开发车船税委托代征查验系统。自2017年4月份上线运行至2018年6月底,共归集车辆登记信息80余万辆、代征车船税信息64.7万条,先后查验机动车44.7万余辆。税务部门获取涉税信息后及时分析比对,切实实现信息变税源、税源变税收。
2017年年初以来,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源普查,进一步摸清税源底数。2017年3月至7月,全市共普查纳税人6.7万余户,清查漏征漏管户4200余户,补缴税款、滞纳金3872万元,补充完善税务登记信息8500余条,注销僵尸户6800余户,进一步夯实了征管基础,提高了质量和效益。
根据省统一部署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我市还认真做好自选动作,先后组织开展酒店住宿业、商品房网签信息、车船税、医药经销行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业等方面税收专项治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利用酒店旅客入住登记信息,围绕疑点项目开展风险分析,筛选疑点纳税人694户,清理漏征漏管户35户,调增定额37户,新办税务登记125户,查补税款、滞纳金148万元。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将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的房地产网签数据与征管系统中申报数据逐户进行比对分析,稽查立案18户次,评估21户次,查补税款、滞纳金1.25亿元。2017年起,探索实行“先税后检+源头管控”征管模式,规范车船税缴纳,当年同比增长33.4%,增收3626万元;2018年上半年同比增长44.8%,增收3347万元。同时,在医药经销行业、建筑业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开展的专项治理也取得了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