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在线问诊、线上答疑……随着民众借助互联网看病就医越来越普遍,海量医疗数据如何管理成了一大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发布《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明确由国家卫健委负责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共享机制。
《办法》提出,国家卫健委负责按照国家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有关规定,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共享的工作机制,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共享和交换,统筹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上报系统平台、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
如何保障海量个人数据不被泄露?在数据利用方面,《办法》明确:责任单位应坚持包容审慎的态度,加强数据的规范应用和服务,推动部分健康医疗大数据在线查询;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保障各相关方合法权益。
根据《办法》,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将有标准可循。国家卫健委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制订全国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监督指导评估标准的应用工作,在已有的基础性通用性大数据标准基础上组织制订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体系规划,负责制订、组织实施年度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工作计划。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