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有效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做实公益诉讼,积极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截至目前,共审查提请逮捕案件628件932人,批准逮捕432件658人,不批准逮捕186件261人,审查移送起诉案件1517件2043人,提起公诉1344件1750人,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7件44人,受理县纪委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9人,提起公诉5件9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这是9月23日在濮阳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大伟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向党和人民交出的合格答卷。
裴大伟说:“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评卷人。面对新时代,我们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机关,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实践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一定要从全局、时代和战略的角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
近年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争创“全市检察工作先进县”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采取多项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同时,积极投身精准扶贫,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积极探索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抓文化育检,着力打造文化型检察院。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在抓培训强检、着力提高干警业务素能提升的同时,坚持“文化育检”战略,以打造精品检察文化作为推进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和重要载体。裴大伟围绕“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基本理念,从勤政、廉政、修身、律己等方面寄语全体干警,对全体干警提出希望和要求、警示和勉励,一则则寄语寓意深远、发人深省。有的寄语提纲挈领,指明方向;有的寄语言简意赅,指点方法;有的寄语娓娓道来,体现鼓励和厚爱;有的寄语义正词严,犹如警钟在耳。“检察长寄语”作为检察文化平台,连续对该院的“崇法、持正、明察、守廉”的院训进行解读,引导干警将此作为检察生涯的不懈追求和优良作风。
抓制度塑检,着力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着力加强干警检察职业道德、作风和纪律教育建设。一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着力提高院党组抓主要矛盾的能力,做到以上率下,做好示范引领。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努力构建主责清晰、履责到位、追责严格的主体责任工作落实体系。三是加强纪律意识培养。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形成比学习、比业务、比奉献、比成绩的良好风气。
抓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以群众满意为统领,坚持政治建检,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各办案科室的业务,坚持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推行“以老带新”,通过老干警现场办案指导、以案说法等方式,言传身教,使年轻干警快速适应工作。同时,该院坚持通过全员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精品课程、高层次人才培养、检校协作等方式提高干警业务水平。该院投入30余万元,委托河南大学法学院举办综合素能培训班2期,84名干警先后参加了为期10天的培训。该院创作的微戏剧《荷塘清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警示宣传教育优秀作品”。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先进基层检察院第1名”“2017年度执法满意度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1名”。该院所办理的法律监督类案件相继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监督案件”“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十大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案件”。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该院先后有62名干警受到省、市、县级表彰,2名干警被省委、市委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裴大伟表示,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职能调整,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检察监督作为第一职责,把公平正义作为第一目标,推动检察工作均衡充分高位发展,全力争创“全省检察工作先进县”。
张洪中 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