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制周刊

范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刑事案件开庭

本报讯 9月30日上午,范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妨害公务,被告人刘某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被告人石某、邢某、卢某、吕某寻衅滋事,被告人朱某、王某、马某妨害公务一案。

范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4年10月至2017年8月期间,被告人周某、刘某、邢某、石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在范县辖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范县首例进入审判环节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刑事案件,由该院扫黑除恶专案合议庭审理。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认罪悔罪。旁听人员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认识到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危害,切实感受到扫黑除恶的决心,增强了安全感。

范县人民法院案件负责人表示,对于涉黑涉恶案件,该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贯彻从严、从重、从快方针,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并以案释法,扩大审判活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彰显法院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决心和信心。

(杨明)

2018-10-09 1 1 濮阳日报 c22935.html 1 范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刑事案件开庭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