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

近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受害人王某司法救助3.4万元。王某于2017年7月被同村的李某殴打成头部重伤,后期康复费用巨大。该院干警对王某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后,发现其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关细则,立即向国家财政部门提出了核拨救助金申请。图为该院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闫伟东 李自军 摄

2018-10-16 1 1 濮阳日报 c23278.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