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4日上午,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在省司法厅召开。首次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的第一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已全面启动,将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今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重大改革,明确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以前的基层人民法院牵头负责,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以随机抽选为主、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为辅的方式进行,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将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年满28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采集候选人信息,建立候选人信息库;再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的陪审员,不得超过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8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从事陪审工作;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2次。
有意愿参与报名的公民,可以登录濮阳市司法局网站(www.pyssfj.gov.cn)下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也可到当地县区司法局咨询,领取表格。(壮凯 鑫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