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检察官,我替孩子给咱检察院送面锦旗,请你们一定要收下!感谢检察院的司法救助!”近日,被救助人小笛(化名)的母亲王某握着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员额检察官李巧云的手诚恳地说。
2017年8月1日23时许,小笛和刚认识的女孩刘某一块去网吧上网。刘某的男朋友得知后,便纠集多名青年找到小笛,先后在网吧门口和濮阳县铁丘路一空地处对其实施殴打,并将其摩托车抢走。
案发后,小笛多次表示害怕,不敢去学校上学。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已对小笛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需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重返校园,但小笛家境贫困。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启动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为小笛申请到5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据悉,2017年以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宗旨,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理案件17件,发放救助金10余万元,推动了社会矛盾化解,修复了破裂社会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张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