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8日,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问题第6批共12件。按照监管责任权限划分,分别是濮阳县2件、南乐县2件、清丰县1件、范县2件、华龙区3件、开发区1件、工业园区1件;标星案件共1件,为范县1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