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专版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

县区及

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濮阳D20181113009清水河乡尖固堆村紧邻黄河的无名药厂气体排放污染严重台前县接到转办案件后,台前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清水河乡政府、县环保局人员联合对尖固堆村周边3公里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黄河岸边进行重点调查,同时安排人员进行入户走访。经排查,在尖固堆村周边未发现该无名药厂,走访的周边群众均称没有闻到药味。但在尖固堆村东南方向存在一家砖窑厂,为台前县众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可能存在举报内容中的“药厂”和“窑厂”同音谐字情况。不属实

台前县众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属于清理整改项目,于2016年10月完成环保备案,该公司已按照环保要求建设有配套的污防设施,并于2018年5月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该公司产生的废气进行检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结果均符合行业标准。

该公司属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差异化错峰生产企业,要求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停止生产。目前该公司在停产状态。在下一步生产过程中,台前县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濮阳X20181113002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第32批)范县X410000201806220027号处理结果不满意。范县王楼镇化工园区内可利威化工有限公司偷排废气废水,纳税金额不对。范县 信访人反映的为濮阳可利威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主要项目包括:一是年产10000吨三氯异氰尿酸搬迁改造项目,总投资7300万元,2018年建成,环保手续齐全;二是年产60000吨氯代异氰尿酸(盐)项目,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已基本建成,未投产。

2017年6月,有信访人向省信访局反映“可利威化工环境污染,有刺鼻气味”,2018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范县第24批信访举报件(受理编号为:X410000201806220027),反映该公司“大气、水污染”。范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也多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厂区环保塔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稍有异味,县环保局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下达了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了立案调查,对其处以7万元罚款,该公司已完成整改。同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监测机构,对其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污染物未发现超标现象。

接到此次转办件后,县环保局、产业集聚区和王楼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区无明显异味,并现场调阅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废水在线监测记录、危废管理台账等,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也未发现偷排废气、废水现象。

经范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对该公司2017年的纳税情况初步审核,2017年该公司合计纳税3258万元,非税260万元,未发现该公司有偷税、漏税和少缴税收现象。因缴纳税种种类较多,目前县税务局正在进一步核实中。信访人反映不属实。

不属实

根据多次调查结果及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相关要求,产生的工艺废水经自建的一套MVR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产生的其他工艺废水回用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进入濮王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经对该公司多次全面排查,未发现偷排废水现象。

经范县税务局对其纳税情况初步审核,未发现有偷税、漏税和少缴税收现象。由于缴纳税种种类繁多,县税务局将进一步深入细致核查。

2018-11-19 1 1 濮阳日报 c25293.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