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濮阳市民族宗教 事务委员会主任 李趁英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面对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上级要求开展工作。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大力弘扬焦裕禄和“三李”精神。坚持心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把群众的愿望当自己的工作目标。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好主任负责制与发挥领导班子集体优势的关系。用事业凝聚人、用人格感化人、用真诚团结人、用法纪约束人。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分工负责的工作方法,注重调查研究,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提升民主决策、科学管理水平。

四、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做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我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党纪国法,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入党誓言。严于修身、严于用权、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好队伍。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自觉接受党组织、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欢迎大家监督。

2018-11-27 1 1 濮阳日报 c26032.html 1 濮阳市民族宗教 事务委员会主任 李趁英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