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专版

我市明确气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本报讯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濮阳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下简称《职责》),明确了市气象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职责》要求,安全生产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合力。

《职责》明确了市气象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4个方面的具体职责:一要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向各有关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等信息,负责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和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二要负责全市防雷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订有关防雷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区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或参加有关雷电事故的调查处理;三要依法加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有关安全生产措施并监督实施;四要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

此外,市气象局还需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制订、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以及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制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等方面的工作任务。(郭宁)

2018-11-29 1 1 濮阳日报 c26248.html 1 我市明确气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