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众法之源,是一切国家治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结点。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司法新征程中要更加自觉地维护宪法权威,更加坚定地推进宪法实施,做宪法忠实的崇尚者、拥护者、捍卫者和践行者,确保人民法院成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和实施宪法的坚强堡垒,以宪法精神引领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一是坚定政治站位,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宪法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全市法院始终坚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贯彻落实宪法精神,把学习宪法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党组集中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岗位大练兵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在学深弄懂做实上狠下功夫,引领广大干警全面把握和深刻理解宪法修正案的丰富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做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生力军。
二是牢记职责使命,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源于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也源于司法者对法治责任的担当。全市法院扎实履职担当,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宪法精神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每年的宪法日和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任命前均进行宪法宣誓,进一步树牢了宪法意识、厚植了法治根基。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审判管理、强化激励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强化绩效考核,审判质效得到大幅提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持续提升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在上半年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执法满意度调查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位居全省第一。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法院积极推进各项司法改革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全市法院首批从696名法官中择优选拔249名优秀人员进入员额,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50名,近期又将增补选任员额法官29名,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3名,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10个配套实施细则,组建刑事、民事、行政赔偿等6类15个新型审判团队,按照1∶1∶1的规格为员额法官配齐法官助理、书记员,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四是锻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是司法公正的人才保障,是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的力量支撑。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为目标,教育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的责任意识,培育广大法官崇尚宪法、忠实法律、公正司法的精神和品格。坚持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先后制定了督查、评查、考勤、会议管理等十余项制度并狠抓落实,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塑造了良好的司法形象。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重新梳理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各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坚持高压反腐态势,坚决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全市法院落地生根。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定期举办法官大讲堂,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市法院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法院开放日、法官联系企业、政法干警下基层、巡回审判、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4日举行了宪法日暨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80余人走进法院,见证法官宪法宣誓仪式、观摩庭审、座谈交流,拉近了司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消除了司法的神秘感,大力弘扬了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是人民法院应有的使命担当。全市法院将持续深入地组织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濮阳法院工作新局面,在更高层次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实现“中原更加出彩”“濮阳由区域边缘走向中原城市群改革前沿”奋斗目标作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