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财经周刊

濮阳仲裁委员会公告

高建甫:

濮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依法受理的申请人濮阳市汇丰置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高建甫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濮仲经字第168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选定书、濮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手册与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组庭期为答辩期满后第2日组成仲裁庭,领取组庭通知的期限为组成仲裁庭后10日内,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将于2019年2月26日9时在本会(地址:市城区昆吾路与石化路交叉口南20米路东)开庭审理。届时,你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作出裁决。

仲裁秘书:陈栋

联系电话:

0393-8909926

濮阳仲裁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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