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赵华杰) 12月26日至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暨2018年度评议工作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副主任管永国、邹东波、马宜品、常奇民、梁宏,秘书长王耀卿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载文,副市长张连才、郭智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负责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主任或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雪亮工程”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濮阳新型化工基地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科技局等10个被评议政府组成部门的重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10个部门近两年来的重点工作和转变作风、干事担当、服务群众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
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制度文件的修订、制定,会议指出,修订完善制度,既是实现常委会工作与法律法规相统一、相衔接的现实要求,也是使人大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客观需要,将为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科学决策水平提供制度保障。(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