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5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利用“诉讼+公证”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家庭纠纷,双方当事人对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2017年8月,台前县侯庙镇张某因一起交通事故死亡,经当地交警部门调解,车主赔偿受害人张某家属各项费用共30万元。但由于受害人张某的母亲缺乏自理能力,孩子年幼,张某的哥哥担心张某妻子再嫁等原因,在赔偿金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妻子向台前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分流到该院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后,联合公证员向当事人提出提存公证的调解方案:在张某的孩子未成年之前把赔偿金提存到公证处,暂由公证处代为保存,该笔款项待孩子年满18周岁时,由三方共同到公证处办理提取事宜,一次性将提存本金及孳息转入孩子名下账户。经过法官及公证员的耐心解释,双方在了解提存公证的作用后,终于放下各自顾虑,申请办理了提存公证。
“诉讼+公证”模式,是台前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推行公证程序前置对接的新举措。公证具有专业、中立、公信力强的特点,将公证与诉讼进行有效衔接,能够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当事人司法成本,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有着独特的优势。该院“诉讼+公证”模式为人民群众开辟了新的纠纷解决渠道,更好地满足了群众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史晶 王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