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这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在此,我庄严承诺: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强化理论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升党性修养;认真学习住房城乡建设新知识、新政策、新法规;树立新观念、运用新方法,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及时报告工作情况;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的视察调研,不断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水平。
三、务实重干,开创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实现城市功能完善的新突破、城乡服务保障能力的新突破、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突破。一是多措并举,切实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三是全力推进百城提质工程,加强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四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做强做大建筑业;五是抓班子、带队伍,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城乡建设发展高质量。
四、加强团结,带好队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以身作则,强化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铸就一支业务精、作风硬、能力强的住建干部队伍。
五、严于律己,切实做到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不利用职权和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不违反财务、人事纪律,约束好工作人员和家属,坚决抵制一切不廉洁的行为。
以上承诺我将认真贯彻执行,请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