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六论学习贯彻七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七届市纪委四次全会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置就没有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牢牢把握监督首责,创新出台监督执纪工作办法,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立项监督、重点监督4种方式,建立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监督”联动机制,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但日常监督不够有力、“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等问题依然存在,监督还存在“空档”和“盲区”,直接影响监督的实效。因此,必须在监督上聚焦发力,探索创新,攻坚克难,真正把第一职责做扎实、做到位。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必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是监督职责的重要任务。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是第一位的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是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前提。主体责任落实得好,监督才会事半功倍;主体责任落实得不好,监督就会事倍功半。从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的配置看,直接监督到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位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不能越位、错位,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应该肩负的责任担起来,真正“把自家的门看好、把自己的人管好”。这样,全面从严治党才会形成合力,监督才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必须抓好日常监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监督就是要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确保党的肌体健康。必须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挺纪在前,重点加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监督,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要注重日常,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的表现,围绕各项党规党纪的执行,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当好“婆婆嘴”,常念“紧箍咒”,发现苗头性倾向就提醒,发现小的违纪就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切断党员干部从好同志变成“阶下囚”的道路。要强化“严”的氛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零容忍”态度执纪执法,真正让监督“长牙”“带电”,使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生活。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必须推进纪检监察各项改革。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也必须是规范化的机关。监督职责的履行,必须要有一系列机制制度来保障。要推进纪检监察制度改革,落实好“两为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完成市、县派驻机构改革任务,重点完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工作规定和履职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等。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办)、村居延伸,向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覆盖。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健全与司法机关工作衔接机制,建立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四个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责无旁贷,重任在肩。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七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推进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濮阳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2019-03-08 濮纪宣 ——六论学习贯彻七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1 1 濮阳日报 c34093.html 1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