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范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范政土〔2016〕37号文件精神,依据《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监察厅关于实行征地补偿费拨款公示制度的通知》(豫财办综〔2005〕1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宗地名称:范县2018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部分建设用地)
二、宗地位置:G342南侧、濮王产业集聚区
三、宗地面积:216.2175亩
四、被征地单位:范县濮城镇罗庄村、王楼镇路庄村、王楼镇宋海村。
五、政府批准文号:范政土〔2018〕83号
六、征地补偿金额共计:10709537元
(一)濮城镇罗庄村
1.土地补偿费:2150095元
2.安置补助费:3225143元
3.青苗补偿费:135900元
4.附着物补偿费:279161元
(二)王楼镇路庄村
1.土地补偿费:1602208元
2.安置补助费:2403311元
3.青苗补偿费:99760元
4.附着物补偿费:204923元
(三)王楼镇宋海村
1.土地补偿费:226099元
2.安置补助费:339149元
3.青苗补偿费:14337元
4.附着物补偿费:29451元
七、社会保障费:927573元
其中濮城镇罗庄村501299元、王楼镇路庄村373558元、王楼镇宋海村52716元。
八、支付方式:征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社会保障费按有关规定已足额缴纳相关劳动保障部门。
九、公示时限:自登报之日起7日内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管理,做好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特设举报联系电话:0393-5260107、5286079。
特此公示
范县财政局
范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