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范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思路,采用“放水养鱼”的方式成功执结案件,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服务了民营经济发展。
濮阳某商贸公司与濮阳某木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1月份进入了执行环节,被执行企业某木业公司业务发展正处于上升期,但该企业既拥有债权,也负有债务,资金周转紧张。执行干警多次到该企业实地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经过认真调研、核实,发现该企业当时的状况根本无法一次性给付近20万元的欠款及利息,如果单纯采取措施强制执行,势必对该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为在尽快实现申请人权益的同时帮助被执行企业顺利渡过难关,承办法官充分考虑被执行企业发展的艰辛,采取“放水养鱼”的策略,多次前往双方企业进行调解,采取了“两步走”的执行方案:一是根据执行工作流程,依法查询某木业公司名下的账户和财产,依法查封机器设备,避免财产转移,并对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讲明拒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惩戒措施及可能对该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二是从法、理、情等方面对申请人做工作,让其理解某木业公司的困难,给其一定宽限时间。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努力,该案顺利执结,双方企业的发展都没有受到影响。(高鹏松 张爱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