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贺德敬 通讯员 李琪) 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执业药师未在岗)行为,近日,华龙区食药监局按照《河南省药监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从4月起在辖区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针对药品零售企业中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行为。同时,将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与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
此次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于4月30日截止,要求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监督检查阶段为5月1日至6月底,该局将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对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将把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对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将依法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对于查实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将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华龙区食药监局将通过本次整治,严查重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业人员,形成震慑,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