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理论·实践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示范区党工委书记 郭庆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工作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突出强调了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对于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

示范区下辖开州办、卫都办筹备组2个办事处,共18个行政村、2个社区,有回族、蒙古族、土家族等7个少数民族群众38人,有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四大宗教信教群众416人。2018年以来,示范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积极推进依法规范宗教活动,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检查、宗教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举办基层宗教事务培训班等活动,全区宗教工作形势总体向好。由于宗教工作具有特殊复杂性,必须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牢牢抓住意识形态主动权,巩固意识形态主阵地,全力抓好宗教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要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形势的重要判断,深刻理解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针对“政治建设乏力,党对宗教工作领导缺失”等共性和个性问题,深入结合示范区实际,健全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将宗教工作纳入全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工委定期研究宗教工作,常态化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治理,抓早抓小抓苗头,始终确保宗教工作的正确方向。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结合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活动,强化办事处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夯实工作基础。

二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对涉及宗教因素的问题具体分析,以法律为准绳,该保护的必须保护,该取缔的果断取缔,该打击的坚决打击,不能存在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要加强日常管理,健全宗教事务管理相关制度,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活动,着力研究和解决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是一种积极性和消极性共生共存的现象。既不能只注重抑制消极因素而忽视调动积极因素,也不能只注重调动积极因素而忽视抑制消极因素。要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坚决防范把宗教当作济世良方,人为助长宗教热,而是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引导信教群众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四要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努力培养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发挥好他们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在工作中注重发挥宗教界关键人士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在征地拆迁、棚改攻坚等重点工作中,通过他们去做安抚人心、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群众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019-05-30 示范区党工委书记 郭庆春 1 1 濮阳日报 c38978.html 1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