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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听证公告

清自然听告字〔2019〕1号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部署,清丰县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3月开始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该工作于2019年3月完成,并于2019年4月通过河南省基准地价技术指导组验收。根据《国土资源部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就清丰县城区及各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清丰县城区及各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听证会于2019年7月5日上午9时00分在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与人员

1.本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

2.土地估价中介机构代表。

3.外商企业代表。

4.民营企业代表。

5.本县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他群众代表。

三、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个人需持有关证明到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日。申请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四、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员发言、陈述、质证、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联系电话:0393-7239750 7236600

特此公告

清丰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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