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30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20余人次,办理公证事项400余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0余件。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调处纠纷583起,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接待群众咨询63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500余起,及时化解集体上访事件20余起
本报讯 近日,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范县司法局局长谢德文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作了典型发言。省司法厅厅长申黎明对该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给予肯定,并要求全省各县区认真学习、借鉴。
近年来,为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范县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高标准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8年10月,范县筹措资金1000余万元高标准建设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一层为500平方米的服务大厅,设有法律服务区和等候区。法律服务区设置了咨询引导台,包括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律咨询等5个窗口,每个窗口分设了对应的业务功能室。等候区设置了法治图书角、洽谈区、休息等待区等,法治图书角免费向群众开放,群众在办理业务的间隙,可以阅读法律图书、报刊,还可以通过观看法治教育宣传片、触摸查询一体机随时了解各类法治信息。二层为对应业务功能室,走廊布置了“中国法治之路”图片展。三层为法治图书阅览室和培训室。截至目前,该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8名,由律师、法律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组成,实现了司法行政窗口单位一体化办公、一站式服务。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公示,并设有便民柜,备有方便伞、纯净水等便民用品。
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范县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在全县建成了12个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利用各行政村标准化村室建立了574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了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范县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按照“2+2+N”的模式,组成了以律师为主导,以老法官、老检察官、老司法所长、现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调解员为骨干的12个法律顾问服务团。服务团定期下乡集中处理涉法事务,发挥法律知识宣传员、法律事务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特派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等作用,促进了城乡和谐稳定。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运行。范县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一是公开服务承诺。对外公示服务标准、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咨询和反映诉求。二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不能即时办理的,一次性告知相关依据、时效、程序、所需材料等,约定时限办理。三是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各工作平台均建立工作台账,值班情况、服务情况都记录在案,做到一事一记、一案一卷。四是实行联动服务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议,对重大疑难法律服务事项进行集中“会诊”。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法律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分流交办事项跟踪督办,督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兑现补助的重要依据。五是实行“五个一”便民服务制度,即一张笑脸热情迎送、一杯热水温馨便民、一次性明白告知、一站式高效办理、一张名片跟踪服务,让群众感受到体贴入微的服务。
今年年初以来,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30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20余人次,办理公证事项400余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0余件。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调处纠纷583起,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接待群众咨询63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500余起,及时化解集体上访事件20余起,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张洪中 张燕 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