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

地方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方面的职责是什么

(上接5月30日第七版)

答: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这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职责的规定。

为什么要专门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因为生产安全事故,例如火灾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煤矿和其他矿山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等,要么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要么性质严重、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因此,对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采取积极措施,预防为主。但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又是不可能完全杜绝的。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时间非常短促,情况复杂,如果不事先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工作,很难在短时间内组织起有效的抢救,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事先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安全生产法据此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未完待续)

吴庆法 辑

2019-06-06 1 1 濮阳日报 c39521.html 1 地方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方面的职责是什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