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月13日第七版)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切实做好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工作。实践中,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当注意:(1)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方面的实际情况,确定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行业和单位,分析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救援预案。(2)程序简单,步骤明确。应急救援预案要省去一切不必要的烦琐程序,保证在突发事故时能及时启动,并紧张有序地实施。(3)统一指挥,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同其他有关方面如何分工、配合、协调,应当在应急救援预案中加以明确。此外,应急救援体系也应当是一个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以及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启动的体系。吴庆法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