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

■ 濮阳县

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宣教活动

本报讯 6月19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以“珍惜机会、服从管理、迎接明天”为主题的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宣教活动。

宣教大会上,濮阳县司法局局长胡大勇向社区矫正人员讲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的要求。

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班建华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树立“在刑在矫”意识,在无形的高墙内自觉接受改造,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一是摆正位置,思想上不能放松,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二是努力学文化、学法律,不断增强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是提高警惕,坚决与一切黑恶势力划清界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心态不正、不服从管理、抗拒监管、无法融入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采用法条与真实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为他们上了一堂法律教育课,积极引导他们调整心态、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宣教大会结束后,检察干警向社区矫正人员普及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并发放了扫黑除恶宣传资料。

(郭海阳)

2019-06-25 ■ 濮阳县 1 1 濮阳日报 c40504.html 1 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宣教活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