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没想到袁法官身为一名女同志,看起来瘦弱,但在工作中刚正不阿,使我相信了法治的力量!”近日,华龙区人民法院女法官袁婷婷执结一起侵权纠纷案件,申请人许某写信致谢。
2011年9月,赵某驾驶车辆与驾驶电动车横穿机动车道的许某相撞,致使许某及其妻子受伤。经公安部门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该院审理判决赵某承担许某及其妻子因事故纠纷产生的医疗费用共计3万余元。
因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许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依法冻结赵某名下的食材厂拆迁款。但该拆迁款长时间未到户,赵某和执行人员玩起捉迷藏,致使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僵局。该院人事调整后,此案由袁婷婷承办。接案后,袁婷婷依法将赵某拘传到法院,言明法院已经掌握其名下即将获得一批拆迁款的信息,赵某应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受到惩罚。赵某承诺拆迁款到位后,将所有执行款交付到位。
然而经线索反馈,赵某名下的拆迁款早已到位,赵某已经私自领取,却没有履行协议。袁婷婷当即严密布控,将赵某再次拘传至法院。顽固的赵某依旧推脱执行,袁婷婷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使赵某最终将赔偿款全部交付到位。
(闫军勇 刘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