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广告

关于拟拨付濮阳市2013年度第十二批城市建设部分用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公示

经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根据濮示范政文〔2019〕39号文件精神,依据《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监察厅关于实行征地补偿费拨款公示制度的通知》(豫财办综〔2005〕1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宗地名称:濮阳市2013年度第十二批城市建设部分用地

二、被征地单位:开州办娄店村民委员会、开州办貌庄村民委员会

三、宗地位置:振兴路以东、绿城路以北

四、政府批准文号:濮示范政文〔2019〕39号

五、宗地面积:4.1671公顷

六、征地补偿安置费用:6421124.98元

1.土地补偿费:1725179.4元

2.安置补助费:2587769.1元

3.附着物补偿费:2108176.48元

七、社会保障费:550057.2元

八、支付方式:征地补偿安置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社会保障费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给相关劳动保障部门。

九、公示时限:自登报之日起7日内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管理,做好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特设举报联系电话:0393-8790020。

特此公示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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