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市委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维护宪法权威,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
把保证宪法实施贯穿到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落实“七五”普法决议,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通过宪法宣誓、“法律七进”等方式,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和测试制度,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效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引领全市树立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与尊崇,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提高政府效能
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