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建设,要求法律服务有“专业化人员、规范化档案、公文式流程记载”。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各村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书,详细规定服务范围:参与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重要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查、修改等;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村调委提供法律咨询,指导调解纠纷;代理行政村委托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指导清丰县成立全省第一家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解决了制约人民调解工作的机制瓶颈问题,加强了行业管理,激发了队伍活力。
一系列创新举措,在助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的同时,也吸引了全国的关注。国家司法部调研组两次到我市调研,总结推广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2017年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国唯一一个地市作典型发言,介绍了工作经验。
言传身教,“和事佬”走俏村居社区
开发区新习镇人民调解员李石林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在当地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明星人物。大家亲切地称他为“老李”。
“要不是吴科长把我的事迹发在了报纸上,把我推成了全国典型,我不可能有这么高的知名度。”李石林如是说。
原来,2014年4月,吴文士到新习镇检查人民调解工作时,一本厚厚的卷宗吸引了他的注意。吴文士仔细一数,这份卷宗足足有199页,仅调查笔录就有17人121页,还有照片42张、平面图4份。这本卷宗的“主人”就是李石林。
李石林曾任包村干部、乡土地所所长、乡党政办公室主任。因突患神经性耳聋,他主动提出从干部岗位退下来,做起了人民调解工作。吴文士被李石林的敬业精神所感动,连夜整理了关于李石林的事迹报道,随后被《濮阳日报》刊发。
一经媒体报道,李石林的干劲更足了。每当有疑难纠纷和复杂案件,他总是冲在第一线。“有纠纷找老李”,已成了当地群众的共识。
吴文士深知,人民调解工作,由于既无裁决权,又无强制权,只能靠人民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作用,他每年都会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亲自备课讲课,把自己的心得体会全盘托出。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目前,我市共有李石林、刘经洲等12名人民调解员荣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这一殊荣,“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各有2个。近3年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62337件,其中复杂疑难案件1845件,防止民转刑案件8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52件。“有矛盾纠纷,找调解中心”,正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认可。
本报记者 王金勇 通讯员 王宁 田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