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徐哲表示,这是我市首例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跨省废硫酸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在河南省首次适用虚拟成本法核算环境修复费用。该案的受理和审理,对于今后类似跨区域案件的处理具有重大借鉴意义,凸显了司法在服务中心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公众环境权益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县(区)主管环保工作副县(区)长及生态环境、水利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化工企业代表等近120人旁听了庭审。
编后语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目标,提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将提升环境质量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有关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精准施策,强力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市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进一步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持之以恒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心。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只要我们树立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贯穿到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全过程,贯穿到濮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就一定能把“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变为美好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