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货车因其独特的优势,在我国公路运输行业很受欢迎,以柴油车为主的中大型客车和货车承担了约78.8%的旅客运输、78.0%的货物运输。然而,数量庞大的柴油货车活动程度高、燃油消耗量大,且排放位置处于近地面和人口集中区域,造成城市大气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据了解,机动车尾气排放与燃煤、工业生产排放一起,已成为我国大气PM2.5污染的主要来源。其中,柴油货车造成的严重污染使其成为空气污染治理的重点之一。
近几年雾霾天气越来越严重,为减少尾气排放,柴油货车治理成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目标。2018年4月,生态环境部审议并原则通过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展开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今年年初以来,为有效开展污染治理工作,降低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我市出台了《濮阳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并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环检站监督检查、油气回收等工作。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路检柴油货车2.2万辆
根据《河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市不断加强重污染天气柴油货车管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各县区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柴油货车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到位;对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城市物流配送企业等,制订错峰运输方案。
根据《破难题柴油货车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不断强化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各级环保、公安、交通部门依托公安检查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站点,实施常态化联合执法,重点检查检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达标情况;增加抽检数量,对各县区下达工作方案,对每个站点规定每日检测数量。
为提高路检工作效率,市生态环境局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增加路检站数量,配备检测设备,同时增加检测设备和人员数量。目前,我市共有路检站9个,检测设备9套。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检测准确率。5月14日,该局组织开展全市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业务培训。培训重点内容为柴油货车自由加速法检查尾气步骤和方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装置构造和作用、路检执法检查及处罚办法。三是严格执行检测标准。提高车辆检出率并对超标车辆开展处罚,同时就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机制建设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路检柴油货车2.2万辆,锁定和处罚不达标柴油货车1694辆,不合格率7.7%,在全省排名居于前列。华龙区对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未正常使用的车辆进行处罚,处罚2辆,罚款1万元。开展此次路检路查工作,共出动工作人员8632人。开展柴油货车用车大户摸底调查,共排查企业252家、车辆18180辆。
机动车尾气检测遥感车辆200万辆次
我市城区内共建有10套固定垂直式遥测设备和2台遥感检测车。10套固定垂直式遥测设备安装在5个点位,每个点位2套设备,具体位置在:黄河路与濮瑞路交叉口北30米处,南往北车道;342国道与106国道交叉口向北30米处,南往北车道;黄河东路与209省道交叉口西500米处,东往西车道;郑吴公路(公路局超限站附近),西往东车道;卫都路与京开大道交叉口向北30米处,南往北车道。
五个县共建有6套固定垂直式遥测设备和4台遥感检测车。具体位置在:台前县——濮台路京九铁路桥东和桥西,共2套;清丰县——S101省道古城乡南街村段,1套;南乐县——G106国道西邵乡乔崇町村西,1套;范县——S302与040乡道交会处,1套;濮阳县——G106郎中乡公安检查站北100米,1套。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检测车辆200万辆次,检出不透光超标车213辆、氮氧化物超标车5024辆、黑烟车39辆,全部按照国标要求移交公安部门处罚。
持续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检查力度
我市持续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检查力度,采取现场检查和平台巡检相结合的方式,筛查检测数据异常、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
每日平台巡检,筛查检测数据和黑烟车。积极推进新国标的实施,督导各排放检验机构建立企业官方网站,各企业官方网站和办事业务大厅显示屏要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督促排放检验机构依法依规通过三级联网监控开展排放检验,实时向生态环境部门传送检测数据并向社会全程公开。
组织开展排放检验机构执法专项行动,对操作行为不规范的检验机构实施停业整顿。今年上半年,共检查检验机构26家,停顿整治6家,下达督办2家,处罚8家。
严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
为严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今年3月,我市调整扩大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市城区209省道以西,濮范高速以南包括开发区胡村乡、国道342包括以内区域,大广高速以东包括皇甫全域,晋豫鲁铁路以北包括郑吴公路以北、华龙区全域),并规定国家第三阶段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禁用区使用。
我市将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纳入工地管理“八个百分之百”。非道路机械使用大户签订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承诺书300余份,承诺达标排放,并承诺如果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处罚。
建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平台。将非道路移动机械基础信息、尾气检测数据、分类环保标识核发、电子标签核发、号牌核发、北斗定位等统一纳入监控平台管理。目前,该平台已建成并开始投入使用。通过该平台可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定位,实时掌握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信息,有效提高了执法监管效率。我市已对清丰县、台前县、南乐县、华龙区、开发区进行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挂牌检测发标安装北斗定位系统的宣传普查工作。目前,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4237台、检测785台、安装北斗定位88台。
246个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设施安装
为减少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排放污染,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我市对合规的汽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目前,我市246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设施安装并通过验收正常运营。对新增没有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及验收不合格的储油库、加油站,市商务部门严格把关,不予通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市公安、环保、交通主管部门不予通过年度审验。
市环保部门每年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开展“双随机”检查。各县区环保部门每月对辖区内所有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业主单位进行综合监督检查,督促业主单位开展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自查和检测。